首页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20-11-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20192020学年内蒙古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

一、基本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20192020学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主体责任归属,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了《内蒙古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责任清单》,理顺了职责归属,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部门(学院)为主的管理体系,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公开专员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强化了主体观念、责任意识。二是坚持公开事项备案制度。各部门公开的事项要在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送至党政办公室存档备案,避免了公开的随意性,提高了公开的责任性。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信息公开的质量反映单位工作业绩,提升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水平,接受师生、社会各界监督,提升了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网络服务的便捷性。一是将信息公开网纳入学校站群网的集中统一管理,将学校门户、部门网站及时便捷地映射到信息公开网,提升公开效果。二是持续完善学校本级和二级学院、部门抖音、微信、微博等官方新媒体信息发布、公开等机制,推进学校门户网站、办公平台的信息融合,丰富学校网站内容;三是优化校园办公平台资源,完善“校园网”、“OA办公系统”、“教务系统”、“人事系统”、“易班”等平台,为师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强化信息发布,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力度。对广大师生、 公众关切的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校委会审议事项、机构调整及干部聘任、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重点对学校概况、招生就业、人事招聘、财务收费、设备采购及重大基建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内蒙古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师范大学新闻网、微博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研究生招生。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规定的各类信息。在校园网、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公布了学科建设与学位点管理信息、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研究生培养、教务管理信息、学位论文、学位授予信息、导师遴选与管理信息等几个方面内容,覆盖了研究生院、学科办负责工作的所有环节。招生期间还公开了招生咨询及申诉通道,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网络互动平台等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全程接受大众和师生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本科招生。主动公开,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主要项目包括: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学校招生信息均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同时关注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招生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成立电话咨询组、网络咨询组和现场专业咨询组等工作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咨询事宜。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负责考生及家长的申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告知。新生报到后,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举报,学校根据举报情况责成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调查,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和当事人。保证申诉和举报渠道畅通,查询和处理及时有效。

(二)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校园网及财务处网站将财务制度、预算决算报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学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总收入643218.41元,总支出1732850.30元,已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基金会网进行了公示。仪器设备、图书、软件等资产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均严格招投标程序,采购、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nmgp.gov.cn/)、学校信息公开网等多个平台公示,做到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审议通过了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并在工会网站及时公布,便于校内及社会查询与监督。

(三)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突出教师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保障教职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人事处网、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招聘信息、学校各类人事人才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各种规章制度、各类办事流程、各级各类人才工程评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信息。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岗位聘期考核及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博士人才网发布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信息,校园信息门户发布了招聘、职称、各类人才工程申报等信息,人事处网站发布了人才引进、人才工程人选推荐等信息,并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学校党政办公室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拓展和丰富,得到了校内外各方面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9—2020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给各部门拉单挂账,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能,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除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学报校刊、校发文件、宣传展板、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干部会议、党员会议、学生大会等传统公开形式外,还完善了站群网的管理,便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网站的互联共享,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且还积极发挥公众号、企业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在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和广泛好评。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信息公开还存在个别部门公开不够及时,人员专业素质不够全面,公开渠道媒介建设不够完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与师生及社会公众的“高水平、规范化”的信息公开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督查督办事项内容,对履职尽责给予肯定,对迟缓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公开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持续改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方式,充分利用好信息公开意见箱、调查问卷、教职工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形式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负责人和信息公开专员的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公开主动性和把握公开事项的能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掌握信息发布新渠道、新模式、新手段,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站群网、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建设及管理,拓展微信、微博、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发布渠道,深入打造网上、移动端,网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对受众目标的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公开效果。



              2020年113


阅读:

    © 2016-2018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