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学术委员会信息公开透明度,根据学校部署要求,现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学术委员会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管理、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较好地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23年,学术委员会在信息公开专栏,即内蒙古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imnu.edu.cn/)主动公开信息一大类两项包括:

1. 关于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2.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聘任仪式暨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内蒙古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2条。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术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一是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响应学校号召,积极配合部署安排,根据制度规范和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公布信息。二是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相关信息的公开。

把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形成了与社会有效沟通交流的畅通渠道,但是与“高水平、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这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各项信息的公布,维护管理好内蒙古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要不断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持续推动网上、移动端、网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受众目标的覆盖面。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创新。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除按照规定要求发布常规信息之外,还应该充分了解广大师生和社会需求,主动回应师生关切,以更加开放的态度、专业的精神、新颖的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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