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日期:2020-08-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管理学校内部事务;完善学校内部监督体制和机制,实施校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

3、科学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4、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外国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教育等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两所附属学校主要教育类型为初中教育与高中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5、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6、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7、主动服务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大力开展民族文化建设、科技推广服务和决策咨询服务,努力成为高质量成果转化、高层次咨询服务和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通过服务社会,为学校事业发展拓展新空间,赋予新活力。

8、学校本着开门、开明、开放的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和教育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深层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9、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评聘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调整教职工的津贴及工资分配;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人事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工收入合理增长;依法实施对教职工的奖励或者处分。

10、对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遵守国家收费规定,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机构设置

内蒙古师范大学是非营利性高等教育事业单位法人,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主管部门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下设20个党政管理机构、28个教学机构、科研及教辅机构5个、2所附属学校、2个后勤企业机构、2个合作办学学院、1个独立学院。在职人员编制2666人,实有教职工3128人,离退休人员1003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4150人,各类研究生4330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862人,留学生277人,在校小学、初高中生5394人。

内蒙古师范大学部门预算直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本级预算,属行政事业单位。附属二级预算单位3家,分别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及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预决算对比分析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数是98056.95万元,决算数是125999.98万元,预决算相差27943.03万元,差异率为28.50%。主要原因是:1、预算中不含专项资金;2、事业收入中科研事业收入无法预测准确金额;3、经营收入无法预测准确金额;4、其他收入无法预测准确金额,对无法准确预测的收入未做预算,因此预决算数存在相应差异。

本年支出预算数是116666.65万元,决算数是139895.24万元,预决算相差21003.62万元,差异率为19.91%。基本支出与经营支出预决算差异不大,基本持平。项目支出中由于大部分项目未做预算,因此导致预决算差异数额较大。通过调整后,预决算差异保持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对比分析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是69999.02万元,决算数是92232.50万元,预决算相差22233.48万元,差异率为31.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中不含财政专项收入,导致差额产生。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是80597.41万元,决算数是101096.47万元,预决算相差20499.06万元,差异率为25.43%。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专项项目支出未做预算,因此导致预决算差异数额较大。通过调整后,预决算差异保持平衡。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69,792.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5,999.9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22.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269.87万元;支出总计169,792.1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246.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660.6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197.97万元,增长23.40%;支出总计增加76767.62万元,增长82.54%。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升级成为一级预算单位,学校下属的两所附属中学的支出也列支在内;二是随着国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以及高校科研的支持力度,我校的教育事业支出及科研项目支出也在大幅度增长。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5,99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32.50万元,占73.20%;事业收入26,783.59万元,占21.30%;经营收入1,992.90万元,占1.60%;其他收入4,990.99万元,占4.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9,88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7.26万元,占55.30%;项目支出60,527.22万元,占43.30%;经营支出1,970.33万元,占1.4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096.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863.97万元;支出总计101,096.47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563.53万元,增长37.48%;支出增加37736.21万元,增长59.5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中新增政府债券支出20200万元;二是统计合并了两所附属学校的收支数额。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08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30.06万元,占47.50%;项目支出53,057.71万元,占52.5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3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59.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09.20万元,津贴补贴4264.2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20.99万元,住房公积金2400万元,绩效工资17469.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286.71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6236.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校建设双一流引进人才费用增加,同时人员经费新增两所附属学校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7,070.9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支出水费、电费、取暖费合计3940.39万元,劳务费1002万元,差旅费578.65万元,专用材料费55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53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校主体搬迁盛乐校区加大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基建工程项目的开工,因此水电暖增长幅度较大。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5.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年度实际因公出国事项较预计减少;二是各单位落实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政策导致。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75万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75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24人次。主要用于与国外高校开展学术交流科研活动,较上年增加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加大对科研教学研究的支持,增加与海外院校的学术交流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部门对所有本级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管理,所有本级项目均在年初预算时设置年度绩效目标,实行年中绩效监控,年末绩效评价,并且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的管理中。部门专项资金主要包括资助类专项资金,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类专项资金,培训类专项资金等。一是各类资助性经费,绩效目标设置体现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各级各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下设时效性,满意度两个评价指标,通过考察大中专院校奖助学金发放的及时性,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学生的满意度等来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均及时发放,各项免学费补助政策均得到严格落实;二是高等教育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为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下设自治区实验示范中心建设个数,高校教师培训次数,本科院校评估,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增加数等评价指标。年末通过考核各项指标实现程度,对绩效目标完成度进行自评并撰写了自评报告。2019年高等教育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率90%以上;三是培训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为建立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教师授课专业水平。下设培训各级各类教师人次,送教下乡结业率,参培教师满意度等评价指标,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和自治区教师培训管理工作水平作出贡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加强了组织保障,强化了项目管理,能够严格按制度执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提高教职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理念意识,严格实施项目管理,认真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过程监控,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自评,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加以改进。对于自治区财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奠定了基础。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从而达到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能够为下一步项目资金安排提供依据,确保专项资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为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高校蒙授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64

564

563.73

10

100%

9.5


其中:财政拨款

564

564

563.73

-

100%

-


其他资金

0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减免学生人数

20

6000人

6000人

20

20



(50分)










质量指标

蒙语授课生教学质量

10

逐步提升

完成

10

10













时效指标

年度减免学费预算执行率

10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减免幅度

10

学费的20%

学费2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0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蒙授生学费负担

15

20%

2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蒙授生教育发展

15

长期

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10

95%

完成

10

10


总分


100


100

99.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11.4万元

1611.4万元

1611.4万元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11.4万元

1611.4万元

1611.4万元

-

100%

-


其他资金

0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各项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政策按时、按规、公平、公正、合理地得到落实;

目标2: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育公平显著提升。

落实了年初指定目标,达到年初预期效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0

2839人

2839人

20

20



(50分)










质量指标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

10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 奖助学金按期及时发放率100%

5

100%

100%

5

5




指标2:年度预算执行进度 100%

5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0

博士:13000元/人

硕士:8000元/人

按期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率下降

15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奖助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对受助学生产生影响和作用

15


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抽样调查满意度达标

10

≧90%

完成

10

10


总分


100


100

90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蒙古国教育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1.6万元

451.6万元

307.26万元

10

68%

6.8



其中:财政拨款

451.6万元

451.6万元

307.26万元

-

68%

-



其他资金

0

0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本项目经费用于培养来华蒙古国留学生学习中国汉语及后期的专业课程,主要负责培养来华留学生汉语的水平及学习本科阶段的专业课知识,希望通过培养来华留学生,带动更多蒙古国家的人们了解中国,了解内蒙古,促进中蒙友谊。

落实了年初指定目标,达到年初预期效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培养留学生学习汉语阶段班级数量

10

≤5个/年

≤5个/年

10

10




(50分)

指标2:培养留学生人次

10

≤63

≤63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留学生汉语学习阶段合格率

5

98%

98%

5

5





指标2: 留学生本科学习阶段毕业率

5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留学生汉语培训完成时间

5

1年

1年

5

5





指标2: 留学生本科学习阶段完成时间

5

3年

3年

5

5





成本指标

人均培训成本

5

≤5万元

≤5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培养留学生汉语水平能力

5

≤63人/年

≤63人/年

5

5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培养“知华、亲华、友华 ”留学生人才

10

12人/年

12人/年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留学生汉语阶段学习期间水电节约率

10

>30%

>3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培养留学生对中蒙友好交流影响率

10

>89%

>89%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留学生汉语阶段学习满意度

10

>97.5%

>97.5%

10

10


总分


100


100

96.8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3,48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65.74万元,比2018年增加1422.44万元,增长10.3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338.63万元,比2018年增加39699.50万元,增长1504.26%,主要原因是学校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相应导致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6.17万元,比2018年增加5808.74万元,增长3469.35%,主要原因是学校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加大基建工程的支出,同时伴随着基建工程发生的监理评估审计等手续费支出也相应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8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0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1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校领导日常办公外出;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学校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学校保卫部门应对突发状况;执法执勤用车26辆,主要用于学校保卫部门日常办公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主要用于学校日常维护安保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外出;其他用车36辆,主要是用于学校车队往返盛乐校区供学生及教职工通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0台,主要是各部门院系所需教学设备以及科研项目研究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主要是开展科研课题研究所需购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雅琴 联系电话:0471-43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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