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8〕243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5〕73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学院学工组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复审,拟推荐教育科学学院段紫薇等791名学生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附件1),拟推荐教育科学学院殷岚等7384名学生为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附件2)。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从即日起向广大师生公示5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受理电话:赛罕校区:4392411 徐老师
盛乐校区:7383466 郑老师
附件1: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xls
附件2:2018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