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 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7-06-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授权审核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7月31日。在我校前期申报准备的基础上,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6月10日,申报材料定稿;

2.6月11—20日,走访区内外专家征求意见;

3.6月21—22日,组织校内第一轮答辩,专家组评议并修改申报材料;

4.6月2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申报名单;

5.6月27—7月15日,走访区内外专家并征求对申报材料的意见;

6.7月16—19日,组织第二轮申报答辩,申报材料最后定稿;

7.7月20日,对申报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公示;

8.7月21—30日,准备申报材料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印制并上报自治区学位办。

请相关部门、学院和学位点遵照执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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