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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70周年校庆活动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2-08-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证学校70周年校庆活动围绕“立德树人、团结奋进”主题并按照“简约、温馨、筑梦、奋进”的理念有序开展,现就开展校庆活动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学院、各部门开展校庆活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不追求形式和排场,严禁把校庆活动办成华而不实或脱离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庆氛围。严禁借举办校庆活动发放礼金、礼品、奖金、津贴、补贴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公款宴请吃喝;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重金邀请各类名人参与活动;严禁利用校庆活动为个人谋取私利等。

校友及社会捐赠钱物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受赠手续并纳入统一管理,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截留所得捐赠钱物,严禁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严禁将获赠款项、物品用于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开展校庆活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统一管理,严明疫情防控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请假制度。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按照2022年7月28日第二十二次学校党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对校庆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广大师生如发现校庆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信箱:sdjw@imnu.edu.cn

举报电话:7383702,4393301

2022年8月4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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