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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现将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要求

(一)无锁具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建议车主购置锁具并养成“停车落锁”的良好习惯,确保个人财产不受损失。

(二)校内禁止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通过逆变器转换头在电动汽车充电桩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安全骑行要求

(一)骑行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校园内骑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逆行、追逐、双手离把、多人骑乘、在行驶中接打电话等不安全行为。

(二)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遵循靠右行驶的原则,与行人、机动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路口、弯道以及下坡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遇到行人要主动减速、避让。

(三)如遇积水、积雪等道路条件,应下车推行,以免发生意外。

三、规范停放要求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规范停放,严禁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楼道内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二)停放时要遵循整齐、有序的原则,按停车位标线停放,统一朝向,注意间隔距离。

(三)车辆须配备车撑脚,以确保安全。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提高安全意识,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停车落锁”,合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二)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对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治理。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

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11月13日

附:

内蒙古师范大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

校区

各楼宇周边停放点位

赛罕校区

1.学生公寓三号楼东侧

2.学生公寓七号楼北侧

3.学生公寓九号楼东侧

4.图书馆门口东侧

5.学生餐厅门口西侧

6.化学楼门口南侧

7.田家炳教育书院楼西南角

8.聚贤楼门口北侧

9.新传楼南侧

10.逸夫楼北侧

11.文史楼西门南、北两侧

12.文史楼东门北侧

13.继续教育学院楼一楼东侧

14.勤政楼南侧、候车室东侧栅栏旁

15.洗浴中心西侧

16.琴房北侧

17.球类馆南侧门口

18.羽毛球馆东侧

19.西操场东侧

20.体育馆西南角

21.保卫处楼南侧东西两边

22.学生公寓四号楼南侧

23.学生公寓七号楼北侧

24.学生公寓九号楼西侧

25.学生公寓十号楼西面北侧

26.就业创业园南楼窗户下

27.校医院西侧

校区

各楼宇周边停放点位
















盛乐校区






















盛乐校区

1.学院楼南侧、北侧、东侧各一处

2.地理楼南侧、北侧、东侧各一处

3.档案馆南侧

4.美术学院南侧、北侧、东侧各一处

5.少数民族文学馆北侧

6.民族雕塑研究中心南侧

7.科技楼东北角、南侧各一处

8.学苑阁东北角

9.校西门东侧路南

10.创业楼南侧

11.教师公寓北侧、西侧、停车场南侧各一处

12.理工楼A座北侧、西侧、东侧各一处理工楼B座南侧一处

13.一期家属院南门西侧

14.二期家属院南门东侧

15.图书馆南楼南门东、西侧各一处;南楼东侧、西侧各一处;图书馆北楼东北角、西北角各一处

16.行知楼南门东、西侧各一处;行知楼北侧一处北门出口南侧路东一处

17.原工美楼南侧停车场西北角

18.行政楼中间院内

19.音乐楼西南角

20.群鸿餐厅西门南侧;东门南、北侧各一处

22.竞秀馆西北侧、西南角各一处

23.阿里云大数据中心楼门西侧

24.旅游学院楼门前东南角

25.综合楼校医院西侧


东区学生

公寓楼




东区学生

公寓楼

26.一号楼门前东、西侧各一处;

27.二号楼门前南、北侧各一处;

28.三号楼门前东、西侧各一处,号楼北侧、西侧各一处;

29.四号楼门前南、北侧各一处;

30.五号楼门前南侧、北侧、东侧各一处;

31.六号楼门前西侧;

32.七号楼门前南、北侧、东侧各一处;

西区学生

公寓楼


33.一号楼间西侧;

34.三号楼门前东侧;

35.四号楼间东侧;

36.六号楼门前东侧;

37.七号楼间西侧;

38.九号楼门前西侧;

39.十十一号楼间东侧;

40.十二十三号楼间东侧;

41.十四号楼门前东侧;

42.十五号楼门前;

43.十六十七号楼门前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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