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市场拓展和毕业生回访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学院:

就业市场拓展和毕业生回访工作是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学校社会影响、调查社会用人需求、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已有就业市场,拓展培育潜在就业市场,推进学校就业工作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就业市场拓展和毕业生回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就业市场拓展和毕业生回访工作以学生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以学校、学院就业工作开展为依托,以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为重点,遴选熟悉工作、富有责任的就业市场拓展团队成员,设定目标责任,注重以下工作实效:

1.拓展新兴就业市场,拓宽学生就业领域。针对自治区经济发展新特点、新形势,结合各学院开设的相关专业,整合深挖市场、拓展资源潜力,发挥新兴市场对劳动力的吸纳作用,同时关注新增专业就业市场的开辟。

2.巩固原有就业市场,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加深与原有就业市场的合作,巩固合作关系,创新合作形式,丰富校企合作内涵。做好就业市场的跟踪调研,积极反馈人才市场的新变化、新需求,同时开展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问卷调查,为就业工作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支撑。

3.宣传办学特色成就,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着力宣传我校办学特色和成绩,彰显人才培养优势和特点,扩大办学社会美誉度,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发布招聘会邀请,助推招聘会举办。积极推介我校2017届毕业生大型洽谈会、蒙汉兼通人才专场招聘会,邀请地方主管部门、人才市场、工业园区、知名企业等参加,夯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基础。

5.探索合作新形式,培育工作新亮点。介绍我校教育教学、就业创业、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新情况,接洽、商谈意向合作单位,探索校企合作新形式,培育就业工作亮点,打造就业市场品牌,护航学生顺利就业。

二、主要任务

1.向就业市场主管部门、人才市场、用人单位等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毕业生资源等信息。

2.与拓展地相关机构座谈,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熟悉当地产业结构及人才需求,知晓大学生就业政策、待遇及发展前景。

3.通过人才机构、毕业校友、合作单位等渠道,了解当地需求量大、知名度高、待遇和发展前景良好而未到过学校遴选人才的单位信息,进行重点拓展,建立新的就业市场。

4.走访用人单位,了解其发展情况、人才需求、人才招募的方式、时间、渠道和要求,搜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5.调研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情况,请用人单位反馈毕业生综合素质并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工作调查问卷(用人单位部分)》(附件2),请毕业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工作调查问卷(毕业生部分)》(附件3).

6.与用人单位洽谈合作意向,就建立就业实习基地等内容商谈,积极聘请单位相关人员为我校学生就业导师。

7.推介学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邀请企业参会招聘毕业生,确保招聘会企业数量,提升招聘会企业质量。

8.逐步建立相应的合作单位,鼓励建立与学院对应的就业实习基地群。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按照工作实际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工作申报表》(附件4),根据申报情况,学校统一协调,合理规划,形成拓展方案,分发拓展材料,开展拓展工作。就业市场拓展工作必须于4月8日前完成,拓展结束后需将拓展报告、企业需求信息、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调查问卷、招聘会参会回执等相关材料交至就业指导处。就业市场拓展相关工作经费由就业指导处核报。

四、工作要求

就业市场拓展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开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调动学院有效资源,在梳理学院就业市场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学院就业需求,科学规划拓展区域,遴选工作认真、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参加就业市场拓展工作成员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严肃工作纪律,宣介学校形象,确保拓展实效。

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

2. 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工作调查问卷(用人单位部分).doc

3.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工作调查问卷(毕业生部分).doc

4.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工作申报表.doc

就业指导处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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