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 “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学院学工组:

我校2017-2018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开始,本学年“明德奖学金”名额为240名,每个年级各60名。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明德奖学金”评选条件,并立志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优秀师范生填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学工组提出申请。根据明德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如准备考研、已保研、与其他行业签订协议的不予申请。从2018年开始,凡申请“明德奖学金”的学生均需签订《基层任教承诺书》。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

各学院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在3月28日前提交:

1.纸质材料:

(1)《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基层任教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

(3)《 学院 学年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

(4)“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赛罕校区报送至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4392411;盛乐校区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南楼A303室。

2.电子材料:《 学院 学年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发送至wanghuichun@imnu.edu.cn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园网公示5天(3月29日至4月2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到学校复审,并上报明德基金管理委员会。

附件:

1.各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2.《“明德奖学金”申请表》.doc

3.《内蒙古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doc

4. 《“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填表温馨提示.docx

5.《 学院 学年拟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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