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对外国留学研究生 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前汉语水平考核工作的暂行规定

[日期:2015-11-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提高我校外国留学研究生应用汉语的能力,保证我校留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特对我校外国留学研究生在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前汉语学习的考核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基本的汉语文献资料。具体要求为:能够阅读一段500字左右的材料。

2.具备用汉语书写的能力。具体要求为:根据要求,用汉语书写一篇不少于200字的短文,并能书写个人基本信息。

3.口试要求能基本听懂考核人员用汉语的提问,并用汉语进行回答。具体要求为:考核人员用汉语提问8—10个问题,考生能正确回答。

二、考核办法及结果处理

1.在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前,由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组织相关学院导师,组成考核组,开展对外国留学研究生汉语学习水平的考核工作。

2.对于考核合格的外国留学研究生,直接进入专业学习阶段。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国留学研究生,须继续进行汉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阶段。

三、本办法自2012年9月开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汉语水平考核表

Chinese

name

中文名


College &

Speciality

学院、专业


Nationality

国籍


Gender

性别

Male ( ), Female ( )

Occupation

职业


Marital status

婚姻状况

Single ( ), Married ( )

Place of birth

出生地


Date of birth

出生日期

yyyy 年 mm 月 dd 日

/ /

Passport No.

护照号码


Passport valid

护照有效期

yyyy 年 mm月 dd日

/ /

Highest degree

最后学历


Financial support

for future study

留学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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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Post code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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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 传真


Email电邮


汉语书写

考核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汉语听说

考核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汉语阅读

考核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考核意见:

考核人:

20 年 月 日

国际交流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说明:1.个人基本信息须由本人填写,此项将作为其汉语书写能力的部分考核内容;

2.听、说、读、写四项均达到合格水平以上,方可视为汉语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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