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日期:2016-11-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2、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四、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五、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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