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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赛罕校区家属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0-02-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赛罕校区家属区各住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人员出行管控的公告》(赛防指通〔2020〕9号)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赛罕校区家属区将严格执行赛罕区社区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请各住户积极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好以下事项:

1.住户须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勤洗手、常通风,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出入人员必须服从社区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戴好口罩、做好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工作。

2.从外地(非疫区)返回的住户必须主动在小区门岗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要严格执行外地(非疫区)返呼人员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每日上报身体健康情况。

3.将家属区房屋出租的教职工,本着“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告知承租者防控各类注意事项,密切关注承租者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学校及社区疫情防控负责人。否则将按照学校规定,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4.家属区暂时管控是为小区居民健康安全负责,请广大居民互相理解支持,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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