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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6-11-25]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校长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本着“全面启动,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保证质量”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制度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为基本形式,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逐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力求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各类规章制度、人员招聘方案、科研课题申报、科研评奖、招投标、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职称评审、各类学生评优和奖惩、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学生奖贷助学金办法和享受有关待遇的学生名单、招生就业等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2.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已建立起以学校网站为主,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以及各部门、各学院二级网站为辅的信息化网络公开平台。同时,把学校OA系统、校内广播、宣传栏、校报等作为校内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通过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公开研究,并通过党委或者行政颁布的各类文件、通知进行公开;学校通过干部大会,统战人士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情况通报会、各学院教职工例会,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工作进展、进程和结果。

通过上述途径,学校一方面保证了一般性工作内容的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另一方面也突出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公开,强化了公开效果,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学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加速了学校依法治校的科学进程,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的稳步提升。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2013-2014学年,学校通过学校网站、部门及学院二级网站、教代会、人才培养方案、宣传画册、年鉴、文件汇编、校报、广播站、宣传橱窗、公告栏、学生工作QQ群等平台和媒介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简介、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历史沿革、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各类规章制度等。

(2)重大改革与决策: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3)教学管理:学校校历、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4)科研管理:科研项目设置、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情况、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等。

(5)学校招生信息:本科生招生情况,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情况,包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6)财务管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以及收支预算、收支决算。

(7)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奖励与处罚办法、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等。

(8)人事工作: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和聘用管理办法、学校教职工招聘信息等。

(9)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和基建维修管理: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与维修工程的管理规定、招标情况、中标结果等。

(10)国际交流与合作: 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对外交流项目、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管理制度等。

(二)信息公开申请、咨询、评议和举报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未做好遭到举报或投诉的情况。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各类咨询(招生就业咨询、招标项目咨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学校党委宣传部安排专人接待新闻媒体,通过他们向全社会公开学校相关情况。

(三)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工作人员招聘公开情况

1.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对本科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录取线、体育单招和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招生简章、招生专刊等进行多渠道公开。报考期间学校还开通了电话专线,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学校一直坚持“阳光招生”。在各级各类的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学校在2014年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发生违纪违规违法事件。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强化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情况的工作,积极通过网站平台等渠道,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招生考试信息。上学年度,学校重点在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客观公布录取信息等方面努力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工作公开。

(1)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编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每个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我校每年4月份举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2)参加研究生复试考生的成绩

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布在我校网站上,同时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返回最终录取名单也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已经公布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电话,考生可通过电话、来访的形式进行咨询。同时,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办法中公布了研究生院、纪委的联系方式,考生可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申诉。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公示情况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10号)文件规定,学校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和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学校《201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的编制并上报教育厅进行公示。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情况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教育收费及相关工作一直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至2014年学校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新增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部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并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于2013年10月在校园网及校园公示栏将经自治区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教育事业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执行文件予以公示。收费政策变动时,也及时在校园网上进行更新,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此外,学校还通过年鉴、教代会等途径和方式,对财务年度预决算报告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2014年3月召开的教代会对《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年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 议,促进了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

2014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方案的批复》等文件执行,在人社厅批准的计划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专门成立了由组织部、人事处、纪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的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程序做好招聘工作。

同时,为做好对外宣传及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学校于2014年6月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网、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本校校园网网站等进行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学校于6月28日进行了笔试,7月6日进行了专业测试,通过考核、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好统筹协调、督察督办、激活基层。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有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仍需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给予足够的重视。二是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对外公开的内容、口径不够一致。三是全校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水平不平衡,工作力度有差异。

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今后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拓展平台,丰富内涵,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完善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相关信息梳理,不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目录及清单,及时收集和公开各类信息。

3.通过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学校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升学校影响力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之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有效手段,成为展示办学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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