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基层就业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6-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立志基层成长成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基层就业项目开展情况和我校实际,现决定于6月13—19日开展以“立志基层·扬帆启航”为主题的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宣传周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与目的

通过加强基层就业的宣传和教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意识,促进广大毕业生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我校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城乡社区、艰苦地区和行业等国家最需要毕业生的地方就业和创业。

二、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

活动宣传主要内容包含国家、自治区、学校出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特岗教师、选调生、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开展情况。

三、活动的开展方式

就业指导处将在两校区通过条幅、展板、网络、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专业优势,采取创新形式宣传基层就业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进一步丰富活动的内容与方式,切实做到让每一位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基层就业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面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

(二)加强宣传、密切配合。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在广大学生中营造“行行可建功、处处可立业、劳动最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积极导向。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辅导员、专业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将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和社会人才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总结,不断提升毕业生报考基层就业的能力,组织开展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就业指导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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