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内蒙古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及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届贫困家庭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促进我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100%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二、工作举措
(一)切实加强贫困家庭毕业生台账管理。各学院要按照我校贫困家庭毕业生统计要求规范建立信息台账,并将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创业意向、就业进展情况、指导老师、帮扶措施、帮扶效果等内容纳入信息台账。要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精准识别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00%纳入台账,同时要指定专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常态核查,力争消除工作盲点,确保重要信息真实、完整且实时更新。
(二)为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优质的指导服务。各学院要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技巧、职场礼仪等方面的专项辅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依托院校就业信息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精准推送政策措施、岗位信息。依据贫困家庭毕业生特点,着力落实“一生一策”帮扶举措,切忌不分具体情况实施“大水漫灌”式帮扶。
(三)努力拓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渠道。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优势,积极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优先和重点推荐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要多种形式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国有企业按比例吸纳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宣传与解读,鼓励贫困家庭毕业生踊跃参与。
(四)优先扶持贫困家庭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对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鼓励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参与到各类创业竞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中。各学院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部署,引导毕业生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建设,对于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毕业生,要协助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五)持续做好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服务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统计和服务接续工作,对此类毕业生要进行集中培训,让他们了解离校后的求职渠道、服务系统和保障政策,并做好联系登记工作,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有条件的学院要针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调动多方资源积极开发校内外实习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实习与就业的过渡。
(六)切实抓好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帮扶工作。各学院要加大对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大学生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或加修应用类课程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台账,积极开展职业生涯发展专项教育。深入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切实提升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解决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是促进我校就业创业的重点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就业指导处牵头各学院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台账。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每一位贫困家庭毕业生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力争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各项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让每一名贫困家庭毕业生充分知晓并有效运用政策。要积极动员全体教师都来关心和支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政策,注重实际效果。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特别要把促进蒙古语授课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特殊政策落实到实处。在实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过程中,注重运用政策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提高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稳定性。
(四)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报告制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院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报送工作,并指定专人与就业指导处做好对接工作。从2017年6月起,各学院要上报本学院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台账(详见附件一),每个季度末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本月报送截止日期为12日。就业指导处会把贫困家庭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列入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
四、近期重点工作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2017届贫困家庭毕业生基本情况、帮扶举措、帮扶效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文字材料,经学院领导审阅后,于6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就业指导处。
联 系 人:赵婕
联系电话:0471-4392103
报送邮箱:284786959@qq.com
附件1:信息台账表.docx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各学院贫困认定名单汇总.xls
就业指导处
2017年6月5日